




走进校园,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资料、实地走访查看、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检查。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、教学环境管理、近视防控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。检查人员认真查看了学校传染病防控、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、两案九制”等各项档案资料制定和落实情况,对学校的教学环境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生活设施卫生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。针对学校生活饮用水、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讲解和耐心指导,督促学校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


及时发现孩子的求救信号

本着早期发现、及时介入、有效干预、防止特殊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则,密切关注孩子异常心理、行为特征,配合学校做好排查工作。如有以下情况,请家长不要碍于颜面,羞于启齿,而应及时、如实与班主任沟通,并到学校寻求心理帮助,以便家校合力、尽早介入,保障学生心理健康。
1. 近期发生过重大家庭变故(如父母离异、亲人过世、父母失业
2. 孩子本人存在人际交往冲突(如遭受欺凌等)。
3.在生活学习中遭受过突然打击的学生,如受到意外刺激(如家庭暴力等)、遭遇性危机(如暴力抢劫等)、与家长发生过激烈争吵等。
4.学生有长期病史(如患上传染性肝炎、肺结核、肿瘤等),个人痛苦,治疗周期长,经济负担重。
5.身边亲人、朋友、同学有自杀、自杀未遂等情形,对学生心理造成冲击。
6.在信件、日记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厌世、自我伤害倾向。
7.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、朋友或家人送礼物、请客、赔礼道歉、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。
8.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(如特别烦躁、高度焦虑、恐惧,易感情冲动、情绪异常低落、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)。
9.患有抑郁症、癔症、焦虑症、情感性精神病、长期睡眠障碍等疾病,或存在强烈自卑感、不安全感、性格孤僻、暴力倾向。
若孩子疑似出现以上4—9情形,家长和班主任一经发现,应及时沟通上报学校,并到权威医疗机构诊断。父母应陪同孩子见医生,了解孩子的病情进展、药物以及心理治疗的效果,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。
家长需明确,决定孩子一生的,不是学习,而是鲜活的生命和健全的身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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