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
省防汛指挥部通知,8月27日至9月1日,全省有强降雨,我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。根据省、市防汛指挥部指示,现将汛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,
一要高度重视。要充分认清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,强化安全意识,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。要针对汛期学校安全形势,早准备,早部署,突出重点,采取有力措施,抓细抓实。
二要加强宣传教育。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,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、防雷、防山洪、防泥石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,增强防范应对意识,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。
三要严格要求。一是要认真做好防汛、度汛预案,同时认真抓好防汛工作;二是要求汛期严禁学生到河边、水库、鱼塘等水域逗留,避开泥石流多发、易发地段,远离河流,时刻注意人身安全。
四要落实责任。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制, 层层部署落实,责任到人。